释义 |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与招投标工作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主要包括: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及物资采购、勘察设计与技术服务、产权转让、废旧物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