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填写《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换证应同时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副本复印件一份; 3、医疗废弃物处置协议书复印件; 4、科室设置平面图; 5、执业人员: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药剂人员、检验人员、医技人员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规范记录本。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