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吗? |
释义 | 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如何更换物业公司? 1、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 2、由业委会负责物业管理招标事宜,拟定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做标书; 3、联系物业公司或房屋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物业招标; 4、由业主联合组建评标小组,可以外请物业做参考意见,请房屋主管部门领导参加以示公允; 5、评标,并选出中标的物业公司; 6、由业委会向业主大会做招投标报告,并出示评标过程及终结果,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7、表决通过,由业委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安排新老物业交接手续,新物业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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