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
释义 | 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如下: 1、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 2、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6、当年度北京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那么北京人才落户需要什么材料呢? 1.主调⼈单位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营业执照原件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主调⼈近3年纳税情况证明 5.个⼈贡献、获奖、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与随迁配偶的结婚证原件 7.随迁配偶的劳动合同 8.随迁⼦⼥的出⽣证明 9.主调⼈、随迁配偶的⼈事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10.来京同意接收函 11.诚信声明原件 12.主调⼈、随迁配偶、⼦⼥的⾝份证、户⼝本原件及复印件 13.政审情况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4.《引进⼈才审批表》原件 15.《流动⼈员情况表》原件 16.⽆刑事犯罪记录 17.相关情况的申请材料 综上所述,关于人才落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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