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要看摔伤原因是否与早教中心未尽到安全义务,如果没有,则需要承担责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你的孩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早教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早教机构应当承担责任的.你的孩子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