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拆迁是否可以不经过同意?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农村房屋拆迁的相关规定。若被拆迁人拒绝拆迁,拆迁部门需在规定期限内与拆迁补偿协议达成一致。如拆迁协议无法达成,拆迁部门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若拆迁补偿决定不执行,拆迁部门可申请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搬迁,拆迁部门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 法律分析 关于农村房屋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拒绝拆迁,拆迁部门需要在规定期限内与拆迁补偿协议达成一致。如果拆迁协议无法达成,拆迁部门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不执行拆迁补偿决定,拆迁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结语 被拆迁人拒绝拆迁时,拆迁部门需要在规定期限内与拆迁补偿协议达成一致。如果拆迁协议无法达成,拆迁部门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如果拆迁补偿决定不被拆迁人执行,拆迁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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