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探视权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剥夺探视权,但不能永久剥夺,具有虐待、家暴或酗酒等行为的情况下可以终止探望权。 法律分析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其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情况下可以暂时剥夺探视权,并不能够永久的剥夺其探望权,而是依法终止探望权,比如在其行使探望权时具有虐待、家暴行为或者酗酒等行为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剥夺探视权的程序和限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允许剥夺一个人与他人进行探视的权利,并对此进行一定的程序和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剥夺探视权需要经过合法程序,通常包括法庭审理和判决。限制方面,剥夺探视权可能会受到时间限制、地点限制、监管机构的监督等限制。这些限制旨在保护相关利益,如保护被探视人的隐私权、确保安全等。具体的程序和限制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研究和了解。 结语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剥夺探视权需要经过合法程序和限制,以保护相关利益,如被探视人的隐私权和安全。具体的程序和限制因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研究和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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