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法定事由不退买房定金的,购房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售房者进行协商,协商未取得一致时,购房者可以邀请房管部门敦促售房者履行退还定金的义务;仍不能解决问题的,购房者可根据买卖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 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