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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能买卖吗
释义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能买卖,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这仅指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而不是一概地否定买卖合同效力。如果依据该规定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即使卖方办理权属登记,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双方买卖合同依然无效。如果双方办理过户,依据规定则要求恢复原状,不仅有违契约自由原则,另一方面也会抑制市场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效率。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由房管局对农村房屋进行测绘,发放自建房屋申请表并交由村委会盖章,申请人携带土地证和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
    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分为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两种,其中不动产权证是新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我国目前全面启用的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二者除名称不同外,还有以下不同:1、不动产权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的证件。不动产权证比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更详细。2、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3、增加不动产登记号,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4、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的公章。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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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7: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