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借款合同签订流程如下: 1、洽谈协商。对经法定程序批准的项目或者生产流通、生活中合理的款项需求,借款双方以洽谈协商来商谈借款事宜;所谓洽谈协商就是要经过“借款方提出借款申请”和“贷款方进行审查认可”两个主要步骤: (1)要约。借款方向贷款方发出借款申请即为要约,借款方为要约人,贷款方为受要约人; (2)承诺。承诺是指贷款方对借款方提出的贷款项目经过审查与评估后,所作出的贷款意向书。 2、拟定借款合同文书。借贷双方就借款事宜洽谈协商,双方意见一致后,参照借款合同专业合同文本格式拟定借款合同文书。合同内容即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可用条文、表格或二者相结合的形式表达出来,从而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