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组织关系如何处理 |
释义 |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凭证有哪些: 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因工作单位、居住地等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当在转入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同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党员证明信。党员临时外出时,持党员证明信以证明其党员身份。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党员临时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使用。持党员证明信外出的党员,可以据此证明自己的党员身份,在所去地区或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在所去地区或单位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仍在原单位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流动党员活动证。作用与党员证明信基本相同,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但外出地点不确定,或长期外出但因外出地点和时间不确定等原因暂时无法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应在所去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也可向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 党员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和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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