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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大会通知和和公告及临时提案
释义
    一、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公告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年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二、股东提出临时议案必须符合法定要求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份;2.临时议案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董事会。3.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和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四、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应将股票交存于公司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应当在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给公司保存,避免股票临时转移致使竞选董事或者监事的人操纵股东大会。【延伸阅读】注册成立公司的具体流程 各类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公司股东变更样板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怎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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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0: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