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责 |
释义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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