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的时候怎么来争取缓刑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具备缓刑条件的前提下,被告人本人可以在最后陈诉的时候,真诚的表示认罪和悔罪,如果有被害人的,还要诚恳地请求被害人的谅解。最后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除非家属作为监护人或者代理人出庭,否则是不能在开庭上发言的。也就不能在法庭上提出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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