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要违约金的告知函怎么写 |
释义 | 违约金告知函 __有限公司: 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委托,就贵公司拖欠委托人货款事宜,致函如下: 贵公司与__于年月日签订__号采购合同一份,贵公司向委托人采购__,合同总价计人民币__万元。委托人已依约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贵公司接收__后已投入生产并且生产的__已上市销售,但贵公司早应支付的第三期价款__万元尚未支付委托人,已属违约。 现委托人授权本律师致函贵公司,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__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和违约金或及时回复,以示诚信,并求长期合作。 相信贵公司不会为此付出法律负面代价及企业声誉损失。 特此函告 联系电话: __律师事务所__律师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约定逾期竣工的违约金怎么办 如果建筑工程合同中无约定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逾期竣工,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解决: 1、可以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包括交付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 2、发包人对承包人造成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因此,发包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对于已经完成的工程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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