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取居间费合法吗 |
释义 | 居间费合法,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居间费用的收取及数额。居间合同特征包括居间人按指令进行业务活动、联系介绍但不参与合同订立、有偿合同等。居间合同的权利包括报酬请求权和费用偿还请求权,义务包括提供媒介、忠实、负担费用和保密等。 法律分析 一、收取居间费合法吗 收取居间费合法,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居间费用的收取及数额。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居间合同特征是什么 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居间人是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委托业务的范围和具体要求进行业务活动的。 2.居间人联系介绍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使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订立合同,并为此创造条件,但居间人不参予合同的订立,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代理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合同应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规定,委托人应在居间活动取得一定成果后,向居间人支付一定的报酬和从事居间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4.居间人必须恪守诚信用的原则,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从事活动,认真负责地执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务,积极协助双方当事人成交,不得弄虚作假,与第三人串通欺骗委托人,因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居间人可做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传达对方意思,撮合双方签订合同,居间人不得参予委托人与第三人的个体商洽活动。 三、居间合同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权利有: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合同的义务有: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2.忠实义务;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4.隐名和保密义务。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取居间费是合法的,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费用及数额。居间合同的特征包括居间人按照委托人指令进行业务活动、居间人不参与合同订立、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等。居间合同的权利包括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和费用偿还请求权,义务包括报告订约机会、忠实义务、负担居间费用和保密义务。在履行居间合同时,居间人应秉持诚信原则,为当事人创造条件并保护其利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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