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首先应当通过征地补偿协议或者公告等方式与征地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要求重新评估征地补偿标准。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要求进行调解或者裁决。 3.如果仲裁也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司法裁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标准的监督检查,对问题及时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程序,对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审核,确保补偿标准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规定,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