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不合理到哪投诉? |
释义 |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到当地县级政府投诉,如果没有解决的,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是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也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 一、批地需要什么手续 1、可以到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到当地政府网站查询具体办理的有关手续及费用。2、具体程序:(1)首先要有指标(建设用地指标,这是最难的,各地指标几年前都早用光了,各地政府只有靠建设用地挂钩、置换弄点),(2)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批文(批准占用土地的文件,与指标类似),(3)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进入招牌挂程序(即招标、拍卖、挂牌),并获得该地块的使用权,交纳相关费用(根据各地不同,具体出让价款也会有差距,一般在20万/亩左右),(4)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供地。(5)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权 首先业主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提出协商和解的要求,比如要求赔偿等。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功,那购房者也可以向开发商所在地或是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维权。如果投诉还没有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三、拆迁超生不给集地土地奖励及附着物补偿款怎么办? 这种是不合法的,征地赔偿和超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土地补偿款是理应发给村民的,不应该随意扣除,可以向当地政府举报。同时,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超生小孩的家庭一般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如超生子女的父母已接受处罚并已执行到位,而且超生子女进行了户口登记,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应当享有本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即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有权获得安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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