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小规模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一、前往当地相关部门注销公司国税、地税登记;二、到当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记》,具体所需材料有如下:所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全部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为注销公司及成立清算小组决议、公司原始档案以及前往所属工商局领取相应表格;三、公司注销登报公告,如果已经确定要注销公司,需要登报45日之后才能去注销公司,注销公司登报公告需要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方可生效;四、注销公司登报信息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五、前往当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