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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几年前的欠条丢失有什么办法
释义
    如果欠条丢了,当事人可以协商重新补写借条,或者可以通过提供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例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几年前的欠条丢失了怎么还款
    钱还了欠条丢了的处理方式:只要债权人出具收条或有证据证明自己已清偿债务即可。如果债务人偿还了欠款,可以要求债权人给己方打收条,或者签订还款协议。法律依据:钱还了欠条丢了的处理方式:只要债权人出具收条或有证据证明自己已清偿债务即可。如果债务人偿还了欠款,可以要求债权人给己方打收条,或者签订还款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手写的欠条丢失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如果欠条丢了,当事人可以协商重新补写借条,或者可以通过提供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例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十几年前的欠条是否可以不承认
    欠条不可以不承认。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欠条无论过多久,欠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欠条诉讼时效可能会失效。不承认欠条,对方可以选择做笔迹鉴定,这样就可以鉴定出来确实是当事人自己写的。
    请问别人十几年前的欠条,可以追回吗?
    欠条一般在三年后不受法律保护,只能以个人的力量追回欠款。三年过后,失去的仅仅是对方的胜诉权。如果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债权,债务人可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这样债权人的权利不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若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欠条则不会失效,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现金借款欠条丢失要注意什么
    借条丢了的处理方式有: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2、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3、保存借款时的转账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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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