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客车超载怎么处罚扣分? |
释义 | 对于客车超载扣分的标准是:如果他人驾驶经营运输的客车载人的人数超过核定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则应当一次性扣完十二分。如果他人驾驶经营运输的客车载人的人数未超过核定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他人驾驶负责经营运输以外的其他载人的汽车载人的人数超过核定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则应当一次性扣六分。 对于客车超载处罚的标准是:如果他人驾驶客车载人的人数超过额定成员的百分之二十,应当处以五百元以下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他人驾驶客车载人的人数未超过额定成员的百分之二十,应当处以两百元以下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货车超载扣分的标准是:如果他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则应当一次性扣六分。如果他人驾驶货车载物未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则应当一次性扣三分。 对于货车超载处罚的标准是:如果他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应当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他人驾驶货车载物未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应当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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