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犯罪的人能否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 |
释义 | 人被批捕后,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取保候审的申请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此外,还包括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案件尚未办结但羁押期限届满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一、人被批捕了,是否能在检察院办取保 1、人被批捕了,可以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只要其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条件为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1、取保候审的申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 2、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被批捕后可以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取保候审的申请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也包括上述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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