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九级伤残 办理残疾证吗 |
释义 | 不能。伤残鉴定等级与发放残疾证无关。对照残疾人鉴定标准,九级伤残一般是不可以办理残疾证的。当地残联需对残疾情况进行评定: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判断残疾情况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一、定点残疾鉴定医院和残疾鉴定费及鉴定时间 荣昌县人民医院、荣昌县中医院负责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鉴定和多重残疾鉴定,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负责精神残疾鉴定。残疾鉴定费由上述三所定点鉴定医院依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其费用由申请人个人自理。 2009年7-12月的5日、15日、25日(遇节假日顺延)在定点医院自行鉴定;2010年后,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在定点医院自行鉴定。 (四)办证时需提供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其1份复印件(出示原件、交复印件)。若身份证和户口簿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须出具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二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其费用自理,并在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的姓名,用于贴申请表、评定表、残疾证); (3)经申办程序1、2、3项后,已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一式一份。 以上三项资料缺一不可。对资料不全的,要求补齐后方可进行网上办理。从2010年1月1日起全国将一律使用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一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同时作废。新换发第二代证时,原第一代证由县残联收回并加盖作废章。遗失第一代证的按新办证处理。 请你根据残疾标准对照自己的残疾程度判断是否能办理残疾人证。 二、残疾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具有办证当地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具体评定标准详见《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一)所需材料: 经定点医院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应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本人二寸免冠近期彩照三张(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精神及智力残疾人需要二寸免冠近期彩照5张;户口簿还需复印监护人户口页)。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2、到指定医院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3、乡镇社区初审完书面申请后,会连同残疾评定结果交与县残联审核,经市残联审批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会按照规定领到残疾人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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