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挂名财务有风险吗 |
释义 | 公司挂名财务是有风险的,现在都是实名办税。如果挂名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在税务局办理了实名认证,一旦公司有什么税务问题,你也需要负责。单说公司财务风险是指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控制的因素影响,财务状况具有不确定性,从而使企业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按财务活动的主要环节,可以分为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按可控程度分类,可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 财务风险客观存在,企业不可能消除财务风险,只能采取措施将财务风险对企业的危害降到最低。充分认识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是采取有效措施的前提。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是形成企业财务风险的外部原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的影响,行业背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主要是承担公司的税务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以及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公司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的风险。 《反保险欺诈指引》 第十二条 保险机构应当指定欺诈风险管理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保监会。负责人应由能够承担欺诈风险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职责包括: (一)分解欺诈风险管理责任,明晰风险责任链条; (二)组织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与内控建设措施; (三)监督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的实施; (四)为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战略、规划、政策和程序提出建议; (五)审核反欺诈职能部门出具的欺诈风险年度报告等文件; (六)向保监会报告,接受监管质询等。 保险机构应当为负责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负责人未能履行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应当向保监会提供书面说明。负责人因岗位或者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保险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另行指定负责人并向保监会报告变更。 挂名财务负责人的害处有什么 在公司挂名的财务负责人,不论你是否任职,都需要担当财务负责人之责。 挂名财务负责人的害处有:公司的税务风险,以及公司高层在开票中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的风险。 如果是继任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和前任财务负责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时间去税务局做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以撇清前任遗留问题对自身的法律影响。 依据《公司法》。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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