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调整 |
释义 | 固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根据不同档次的额度进行计费,费率在0.01‰到1‰之间,并且可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超过30%。收费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对证券业务和特定企业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破产企业、特困企业和国家级贫困县(市)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 固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如下: 档次计费额度(万元): 1、100以下(含100),基准价1‰; 2、100以上-1000(含1000),基准价0.5‰; 3、1000以上-5000(含5000),基准价0.2‰; 4、5000以上-10000(含10000),基准价0.15‰; 5、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基准价0.05‰; 6、100000以上基准价0.01‰。 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超过30%。 注:1、按上述计算收费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2、对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可不受上述上浮幅度限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3、对破产企业、特困企业和国家级贫困县(市)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拓展延伸 固定资产评估费用调整方案 固定资产评估费用调整方案是指针对当前固定资产评估行业的市场需求和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评估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和优化的一项举措。通过对市场行情、行业竞争、评估服务质量等因素的综合考量,制定出更加合理、公正、透明的收费标准,以确保评估服务的质量和客户的利益。调整方案将充分考虑评估师的专业能力、工作量、风险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类型、规模和复杂程度的固定资产评估项目的收费标准,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提升评估服务的整体水平。 结语 固定资产评估费用调整方案旨在确保评估服务质量和客户利益,根据资产额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同时考虑评估师的专业能力、工作量和风险程度等因素,以促进行业发展和提升服务水平。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需求和项目的特点,为您提供公正、透明的评估服务,并确保收费标准的合理性。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评估服务,以满足您的需求并保护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条 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 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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