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工商户用不用个人所得税 |
释义 | 一、个体工商户用不用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是需要缴税并进行相关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项目需要每个月申报,并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 一、个人所得税征收项目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二、交个人所得税的流程如下: 1、领取申报表; 2、办理申报; 3、缴纳税款; 4、当期申报没有税款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5、当期申报有税款的,纳税人需缴纳税款,税务机关确认税款缴纳后,开具完税凭证予以办结。 总而言之,个体工商户是需要申报税的,根据相关条例规定,我国的个体工商户在经营的时候是需要按照规定而办理税务登记的,但是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除外。而我国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一般是销售商品的个体工商户缴纳3%的增值税,而提供服务的则缴纳5%的营业税。 一、个体工商户是需要交个税的。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项目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 其中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自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自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因此,根据不同的征收项目,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四、具体交税情况要根据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不同区别对待: 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主要有:查账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 1、查账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具体按以下方法计算缴纳: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税率适用的是5%-35%的5级超额累计税率; 3)如果纳税人没有综合所得,可以比照综合所得相关规定,减去每年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之后,由个人按照经营所得项目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4)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按季度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每月或者每季终了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注:年度汇算清缴时,才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适用对象为凡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但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的个体工商户业主。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适用对象为凡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又不能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的个体工商户业主。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应纳税额计算方式: 应纳税额=核定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核定附征率 应税所得率及附征率与所在地区、行业等有关,具体应以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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