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4、劳模入户北京:在北京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5、积分落户;6、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办理;7、北京夫妻投靠入户、老人投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入农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