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在哺乳期内,原则上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法律不限制女方在其期间提出离婚;如果有特殊理由提出离婚,法院认为应当受理的也可以,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例如说:一方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可能、女方所生的子女系与他人通奸所生等。具体是否受理需要由法院依据具体案情作出判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