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程序概述 |
释义 | 农业设施建设和农村建房申请的程序与要求: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农村建房申请需要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公示7天。申请经镇、街道审核后,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法律分析 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一)经营者申请。(二)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三)县级审核。 1、提出建房申请。农村村民每年一次性向所属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申请建房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的,由农村村民与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协议。 2、审核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公示情况、农村村民建房协议送镇、街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后,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拓展延伸 农业用地审批流程的申请与审批要点 农业用地审批流程的申请与审批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土地使用证明、规划方案等文件;其次,审批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接着,审批部门会组织现场勘察,对农业用地进行实地考察,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然后,审批部门会进行评估和评审,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环境影响、农业生产能力等方面;最后,审批部门会根据评审结果作出审批决定,并颁发农业用地审批证书。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和要求办理手续,确保申请顺利通过审批。 结语 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审批流程严格规范,确保了农业发展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进行申报,县级政府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将得到及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要求的将得到相应的通知和解释。同时,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还需要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合同。申请建房的农村村民也需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农业用地审批流程的申请与审批要点包括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审查核实、现场勘察、评估评审等环节。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手续,确保申请顺利通过审批。这一系列程序和要求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农业发展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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