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问问别人欠我的工程款已经五年了。如果我不付钱怎么办 |
释义 | 工程欠款不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第一种,找对方协商。在工程欠款中,一般被欠款人相对于欠款人来说,都是出于弱势地位,要不是施工人工资欠款不给,要不就是工程结算款不给。一旦遇到欠款逾期不给时,可以先心平气和的提醒对方打款,或者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确定一个还款的方案及约定。第二,找熟人或者讨债公司催要。第三,到法院起诉。通过私力救济的方式无法维权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到法院起诉前一定要搜集好欠款不给的证据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我想问问别人欠我5年工程款不结怎么办 工程款难结可以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可以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可以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我想问问老板欠我的工程款没有拿到钱怎么办 工地老板欠工人钱不给的解决办法如下: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2、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4、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需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方欠工程款已经五年了,不给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5年不给,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拖欠工程款5年不给,当事人最好寻找可以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项和证据,再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方欠工程款已经五年了,不给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5年不给,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拖欠工程款5年不给,当事人最好寻找可以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项和证据,再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方欠工程款已经五年了,不给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5年不给,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拖欠工程款5年不给,当事人最好寻找可以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项和证据,再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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