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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门店租赁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门店租赁需要以下手续:
    1、出租房主需要提供产权证书,法律规定,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赁,也不能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因而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要承租;
    2、出租人提供与产权人一致的身份证明,看好准备租赁使用的门面后,要看明白产权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并对上述确认无误后再商议租赁事项;
    3、房屋属地居委会出具该门面房不在城市拆迁改造范围内的证明,若是房屋属地居委会不能出具该门面房不在城市拆迁改造范围内的证明的话则没法办理工商等法定登记事项;
    4、根据房地产法的呢过规定看好房子签好租赁合同后必须及时到当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阻力登记备案,取得租赁证书。
    店面租赁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种:
    1、双方好约定好租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
    2、还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
    3、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4、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
    5、“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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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3:4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