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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施工许可证的范围
释义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施工,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一、检查方式
    包括:例行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
    1、例行检查:指项目经理组织的日常检查或施工企业组织的定期抽查,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此类自检活动并对活动记录审查签认,督促整改。
    2、专项检查:按市建委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对诸如于泥渣土挖运、卫生防疫。管理资料、宣传教育等进行的检查,以及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开展的专项检查或对重点项目和部位所进行的检查。
    3、联合检查:指监督小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的检查(即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前三个阶段)。评分结果由项目经理或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签名,作为该工程竣工评定施工安全等级的主要依据。
    二、检查频率
    1、例行检查:安全检查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文明施工检查企业定期抽查每季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
    2、专项检查:根据工程实际灵活确定。
    3、联合检查:每阶段不少于一次。
    三、检查的依据及内容
    1、安全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2011)进行。
    2、文明施工检查依据《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进行。
    3、现场防火检查
    ①施工现场的各种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②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③施工现场要有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图,挂在现场明显地方。
    四、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依据、标准和实施办法,并取得统一意见。
    2、按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合理确定检查频率,做好时间安排。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将情况通报有关各方,以确保措施的落实做到及时、有效。
    4、对长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的施工单位,除了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方面外,应敢于运用监理否决权,客观公正地在有关档案资料中签署记录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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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