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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役权在实际中有哪些表现形式
释义
    地役权的表现形式有:通行地役权、有关水的地役权、眺望地役权、采光地役权、支撑地役权、放牧地役权、建造附属设施或安设临时附着物的地役权、排污地役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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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3: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