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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役军人地方不接收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
    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前,党员要先与拟接收(转出)的镇街区或市直党(工)委对接,确定接收组织关系的党支部及其他事宜。首先应该携带原党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安置地组织部,由安置地组织部录入系统后,将组织关系转至拟接收党(工)委,党员按照拟接收党(工)委要求办理续转接业务。然后,党员要按照接收党(工)委要求,及时到转入党支部报到;最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寄回转出党组织,并根据党组织要求完善党员基本信息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对依照本法符合安排工作的退出现役军人,应当按照国家安置任务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同时还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接收安置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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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4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