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能会以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此时,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应对: 1.检查所填写的保险申请表是否完整准确,如有错误或遗漏应及时更正; 2.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被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事项的告知是真实完整的; 3.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不成立,可以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或仲裁,寻求公正裁决; 4.如果需要寻求法律帮助,被保险人需要支付律师费用和相关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人拒绝承保或者在保险期间拒绝给付保险金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就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致使保险人无法确定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当事人提出经济争议案件,应当缴纳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理赔过程中遇到被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应当及时核实自己填写的保险申请表是否真实准确,如实提交证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在这个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相关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