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拒绝赔偿: 1. 保险条款规定明确不包含该项损失或费用; 2.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或虚假陈述; 3. 被保险人未按规定缴纳保险费; 4.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减少赔偿金额; 5.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者没有配合调查,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保险人不承担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4.《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未尽到通知保险人的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及时查勘、鉴定、采取措施的,保险人对于因此增加的损失,可以减少赔偿金额或者不予赔偿。” 5.《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采取避免或者减轻损失的措施的,保险人对于因此增加的损失,可以减少赔偿金额或者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