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就医备案后医保能报销嘛? |
释义 | 能报销。分以下几种情况: 1、本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本市可保留1家定点医院就医。 2、本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本市可保留1家定点医院就医。 3、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首诊转诊后)在本市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49家定点A类医院)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也可按规定医保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后医保一般是可以报销的,具体看地方规定。对于大部分地区,异地就医提前备案成功之后,出院的时候是可以直接报销的,若是门诊的话符合报销的条件也可以直接报销。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成功后即可按法规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无有效期限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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