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跟表兄弟合伙做生意,入股没签合同,已经退股了,能起诉要回钱吗? |
释义 | 入股没有签合同公司就倒闭了是可以退款的。应当签发出资证明书,需要载明公司注册资本以及成立日期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倒闭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两个合伙人做生意合同到期了,不想继续和他合伙,能让他退出吗? 法律分析:合伙人退出生意,是很正常的诉求。处理流程:1、与合伙人协商,表明退出的原因;2、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3、有工商登记股权的,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个体户合伙做生意,大股东挪用公款起诉,会判刑吗?与未成年人合伙做生意,在对方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拿钱投资做生意,现在需要退股,没有合同,现在需要退款如何退款 法律分析:合伙人私自挪用资金属于民事纠纷,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公司款项,赔偿公司损失,也可以民事起诉侵害公司、合伙人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末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合伙人做生意,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合同生效一般并不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我们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现在我退股,双方都签了退股协议,但对方没有给钱 法律分析:签订退股协议后不给钱是属于合同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有合伙人退股就必须要进行清算。合伙人退股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准备退股的合伙人即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按照退货人的持股比例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对于退股财产退还方式,可以经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同时退伙人退伙了,并不代表与合伙企业自此没有关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退股的对于退伙前形成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基于退伙前的债务,以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合伙做生意,没签任何协议,做数吗? 【法律分析】合伙关系的认定条件:1、当事人间有无书面合伙协议。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无该合伙组织的登记。3、是否有口头协议。没有前两项情况的,但具备合伙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司法实践中,对于个人合伙不必苛求合伙协议的形式,尽量要求有书面合伙协议,不具有书面协议但符合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和达到共同经济目的而达成的也应当认定为合伙。成立个人合伙,仍应鼓励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除载明合伙协议的内容,即出资份额、经营权重、成立目的等外,还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签字、盖章。就出资而言,各合伙人应当实际缴付。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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