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环保税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应税大气污染物; 2、应税水污染物; 3、应税固体废物。 环保税计算方法是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环保税征收的种类具体如下: 1、应税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放量/污染当量值; 2、应税水污染物; (1)适用监测数据法的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放量/污染当量值; (2)适用抽样测算法的水污染物:适用抽样测算法的情形,纳税人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所规定的当量值计算污染当量数; (3)规模化禽畜养殖业排放的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禽畜养殖数量除污染当量值; (4)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排放的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除污染当量值; (5)医院排放的水污染物; 3、应税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排放量=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 (2)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 综上所述,在排放污染物时,提前做好相应的措施,保护好赖以生存的环境。 【法律依据】: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一)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三)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 (五)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