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画室出书未经授权 模特维权对簿公堂 |
释义 | 画室出书未经授权模特维权对簿公堂 画室出版的作品集中收录了模特的肖像画,却未经其本人同意,模特张先生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北京北京零距离画室告上了法庭。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受理了此案。 72岁的赵先生诉称,他从事肖像模特职业20余年,曾在北京、上海、沈阳、杭州等多个城市及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中央美术学院等多所高校做过模特。2008至2009年间,张先生曾多次在北京零距离画室担任模特。随后,在画室出版的作品集《沉淀》一书中收录了赵先生的肖像画。 原告赵先生认为,画室在未经其本人许可的前提下,擅自使用其肖像画,侵犯了他的肖像权,故诉至法院,要求画室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著作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等。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慧所产生之权利,故属智慧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在中国实行自愿登记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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