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能过户的话先过完户再打钱。 一、地下车位有产权吗 可以办产权。 经有权机构批准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根据土地用途和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商住性质办理地下停车位产权,需由开发主体申请办理房产总登记后才可办理一手分户登记,使用年限根据所在土地产权用途确定。 申请办理(地下停车场车位)不动产权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房产分户图、宗地图;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小区公共停车位属于谁 (一)地上、地下车库内的车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是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这类车位是由规划设计确定,建在整幢建筑物的地下层或小区的独立的车库内。车位在构造上没有明显的外部范围,构造上也不表现为屋顶、墙脚、地板、门窗等。但是有隔离栏、地钉或固定的划线(能经常维护、明显)等。虽无物理性的间隔,但有明确的分界线。 (二)地上占用共用部位的车位属于管理设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规划设计属于特定专有部分使用的车位,类似专有部分的附属物。之所以用类似二字,是因为我国自199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7年颁发《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以及该办法废止后2008年颁发的《房屋登记办法》,都只对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作了规定,并无明确规定各类不动产的附属物的权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