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不包括 |
释义 | 行为内容合理。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行为内容合法; (4)行为形式合法。 一、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1着眼点不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着眼于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的构成要素,而在法律上视为一定的客观存在;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则着眼于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定的有效条件而取得法律所认可的效力。 2判断标准或构成要件不同。 3发生的时间不同。民事法律行为自具备法定构成要素时即为成立,自具备法定有效要件时生效。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在时间上是一致的,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即有效。 4效力不同。 二、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民事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或者说不能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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