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以05年航拍图认定违建是否合理 |
释义 |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因此,房屋面积以及是否是合法建筑一般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如房产证即可。但是实践中很多农村的房屋都没有房产证,此类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很多地方就是以航拍图来认定面积和违建。这合法吗? 以航拍图确定面积和是否是违建没有法律依据。认定违法建筑及限期拆除是受《行政处罚法》的调节,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航拍图不过是出现与政府“红头文件”中,显然非法定的依据。 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建筑主要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在该法生效之前的房屋,即使没有相关证件,也不能以航拍图为依据认定为违法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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