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明材料是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填写好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这个表格可以去当地房管局拿到; 2、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 3、购房发票; 4、房屋平面图以及初始登记证,如果还未办理初始登记证的话,可以将商品房销售证明和用地分列表带过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 房屋所有权以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材料,都不能证明房屋权属。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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