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蒙古补发工龄工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内蒙古工资调整 近日,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29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财政局具体安排,我市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此次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1、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其中退休人员养老金低于680元的人员,可先调整到680元再进行调整。 2、退休、退职人员按照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退职生活费的0.85%增加基本养老金和退职生活费。 3、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再增加3元,调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进行调整。 4、针对低收入退休人员、高龄群体和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了倾斜调整。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对于部分退休人员养老金低于680元/月的,在此次调整中先调整到680元后再进行其他项目调整。 按照“十个全覆盖”工程规划的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7年度调整提高的5元基础养老金已于4月底调整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经过连续三次调整,基础养老金累计增加了25元、达到275元。 二、内蒙古工资调整标准补发 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近日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每月人均预计增加206元。 据了解,内蒙古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整体上调,平均上调幅度为10%左右。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养老金低于680元的,可先调整到68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二)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按照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进行调整。 (四)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退职人员的调整标准包括: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退职生活费的0.85%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不足45元的,按照4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三、操作标准 1、工龄工资的分配标准因应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异,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及经济实力,制定合理的工龄工资分配标准,但应遵循企业工龄工资标准高于社会工龄工资标准、企业工龄工资标准与员工边际贡献率挂钩两项原则。 2、工龄工资的起拿年限以及不同标准的划分年限亦可根据企业实际制定,但政策制定后,应在较长时期内统一贯彻实施,以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3、少数社会工龄偏长的员工,因其工龄工资短期内有所降低,可能对此政策持反对意见。但就企业整体而言,企业工龄工资有增无减,所以该政策会得到多数员工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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