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给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给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视为父母对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仍然可以请求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父母出资部分和增值部分可视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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