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该房地产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以另一方名义登记。在这种情况下,这意味着给夫妻双方。所以,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子女的,否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