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女赡养孤寡老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继子女赡养孤寡老人法律规定如下: 1、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对于前述义务,继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 3、其他规定。 一、继子女如何认定抚养关系 继子女认定抚养关系的方式如下,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在未成年的时候,受到了继父母的抚养和教育的,因其抚养和教育的事实,而产生了父母子女关系,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个一般是指未成年人的,已经成年了,就不需要抚养和教育了,也就不会产生抚养关系了。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生父与继母离婚,未成年继子女应由谁抚养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由于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基于抚养关系的而发生,因此,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同时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如果继母或者继父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继子女应由其生父母抚养。此时,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除。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三、继子女属于直系亲属吗 继子女在血缘关系上看不属于直系亲属,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属于直系亲属,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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