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都办完了,房东反悔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过户都办完了,房东反悔了怎么办 既然已经过户了,原房东已经无权要求撤销,尽量协商解决。房屋已经过户,您就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是说房子已经归属与你。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和卖方协商处理,如果和卖方协商无望,您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没过户,卖家反悔了如何处理 房屋没过户,卖家反悔了买家可以要求卖家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买卖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卖家及时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期限届满后卖家仍未履行的买家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卖家无条件退还所有购房款项,一并承担违约赔偿金。 三、卖房过户时房东反悔怎么维权 卖房过户时房东反悔,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维权。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东反悔不履行过户义务属于违约行为,作为买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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