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土地算遗产吗?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但所有权不可以。遗产继承顺序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确定。遗嘱的存在会影响继承方式。国家规定遗嘱继承必须是个人行留下来的具有完全产权的财产。 法律分析 一、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土地算遗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土地不算遗产,遗产必须是具有完全的产权,土地并不拥有完全产权,使用权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①它是一种财产权,继承权的实现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②与特定的人身关系相联系,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亲或姻亲关系或通过遗嘱指定的人才可能成为继承人; ③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的权利主体仅仅是境内外公民。国家或法人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权。即使继承人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只是接受遗赠; ④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原则进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下列人员可以为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 1、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一年生农作物种植、用于水产养殖的农业土地的公民; 2、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种植多年生农作物的土地、用于种植林木的土地、宅基地的公民、家庭户成员; 3、有权使用他人依照本法典和土地法的规定向自己转移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公民。 三、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们国家在关于遗嘱继承的时候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必须是个人行留下来的,具有完全产权的财产。很多的人员,他们可能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是比较困惑的,实际上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发生继承,但是所有权不能。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土地不算作遗产,因为遗产必须具有完全的产权,而土地只有使用权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具有特定的法律特征,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亲或姻亲关系或通过遗嘱指定的人才能成为继承人。此外,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的权利主体仅限于境内外公民,国家或法人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权。遗产的继承顺序按照有无遗嘱来确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于有特殊困难或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进行照顾或多分。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的所有权不能继承,只有使用权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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